本报讯(农民日报·中国农网记者 龙成)6月8日,民政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,旨在动员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事业中来,以实干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会议强调,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,不同于市场组织,要立足自身的特点和优势,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国家乡村振兴局 民政部关于印发〈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,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: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好作用、多作贡献;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,按照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总要求,发挥好作用、多作贡献。
会议要求,社会组织要切实搞好调查研究、定期开展评估、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。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:搭建好桥梁和对接平台,推动帮扶工作靶向化、精准化、智能化发展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登记,发挥好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,加大政策激励力度,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。做好服务保障,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,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作,形成与业务主管单位、行业管理部门、重点帮扶县的工作合力,保障社会组织帮扶项目及时落地、顺利实施。
(责任编辑:景远)
来源:中国经济网乡村振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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